
2019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沈阳赛区)竞赛规程
一、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单位: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4日
三、比赛地点:哥德杯世界足球公园
四、参加单位及报名办法
1.沈阳市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每区、县(市)经选拔后报小学男子、女子组4支比赛队,初中男子、女子组3支比赛队,高中男子、女子组2支比赛队。“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区县”每组别可增加1个名额。市直属单位自由报名。
3.初、高中组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队员20人,小学组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5人。
4.登录报名网站http://dwsx.hjyhy.net(在地址栏中输入)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下载,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参赛学校和所属区、县(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到沈阳市教育研究院2号楼303室。
5.比赛设置: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职高男子组、职高女子组。
6.报名时须提供参赛队员的学籍网打印版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改。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
五、参赛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不允许调校参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1.参赛学生运动员必须是所代表学校在籍的学生。
2.高中组参赛队员年龄要求: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初中组参赛队员年龄要求:2003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小学组参赛队员年龄要求: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凡在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省青年队注册期内的队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所在区、县(市)教育局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比赛。
5.参加沈阳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比赛小学组累计满六届(以秩序册为准),初、高中组累计满三届(以秩序册为准)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6.参赛学生运动员必须为经体检身体健康者,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期间必须持赛会颁发的准赛证参赛(高中组别参赛期间同时持有身份证),各参赛队赛前必须签署“赛前承诺书”。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调整之处以领队会确定为准。
2.初、高中组比赛采用11人制,男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女子组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小学男、女组比赛采用8人制,全场比赛时间均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部分组别一、二组统一安排比赛和计取成绩,但一、二组分别排名。各组别参赛队在6个以上第一轮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轮进行交叉赛和同名次决赛,参赛队在6个及以下采用单循环制。
八、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小组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交叉赛和决赛,各组别比赛队如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平局,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踢罚球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九、竞赛规则与规定
1.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必须向裁判员提交上场队员名单,不多于5名替补队员名单和不多于3名球队官员名单,只有在此名单内的人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坐。
2.每场比赛中每队最多可替换5名运动员(包括守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3.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则自然停止下一场(轮)比赛(组委会追加处罚除外)。
4.小组循环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停赛和追加处罚除外),红牌记录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5.如因天气、场地因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后续比赛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6.比赛球队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判该队0:3负。若比赛队在比赛期间弃权,则取消参赛资格。
十、比赛装备与服装要求
1.上场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腿板,比赛鞋必须为胶底鞋,否则不允许上场比赛。
2.每支参赛队至少准备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不允许有0号)。号码颜色应与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守门员的比赛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3.全队的比赛服装及护袜颜色必须一致。
4.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5.高中、初中男女组比赛采用5号球,小学男、女组比赛采用4号球。
十一、奖惩办法
1.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各组别奖励名次。
2.在比赛期间,扰乱赛会秩序、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的比赛队在资格审查人员核查时,态度积极并主动说明情况的,取消该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及所属比赛队成绩;如拒不承认或态度不端正,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参赛人员所属比赛队成绩,并取消该队所属区、县(市)该项目的竞赛基础分,同时视违规情节轻重取消该比赛队1年至3年的市级比赛资格。
十二、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召开时间:5月13日10时,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十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5月13日14时,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十四、裁判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未尽事宜,联席会上研定。
- 沈阳市教育行政部门: 沈阳市教育局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
- 省市体育部门: 辽宁省体育局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沈阳市体育局辽宁省田径注册管理系统
-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委)链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学生体育艺术发展中心